根據稅務總局對部分現代服務業“營業稅改征增值稅”工作統一安排,我公司原有衡水市桃城區地稅局定額服務業發票于2013年8月31日起停止使用,自2013年9月1日起改為使用衡水市桃城區國稅局普通機打發票(非增值稅發票),開票項目為信息服務業,開票時需提供付款方的納稅人識別號碼,請廣大客戶知曉。
上一篇:關于存量網站備案問題的緊急通知
下一篇:關于發票類型改為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通知